| ISBN/价格: | 978-7-5228-4272-1:CNY98.00 |
|---|---|
| 作品语种: | chi |
| 出版国别: | CN 110000 |
| 题名责任者项: | 《民法典》时代的公司决议制度/.吴飞飞著 |
| 出版发行项: | 北京:,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:,2024.11 |
| 载体形态项: | 237页:;+24cm |
| 丛编项: | 西南政法大学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丛书 |
| 提要文摘: | 《民法典》第134条在世界范围内首次确认了公司决议行为的法律行为属性, 被誉为世界民法典的“中国元素”。公司决议制度作为决议行为制度体系中最为成熟的内容, 在融入法律行为制度后必将面临诸多适应性命题。本书选择这一主题进行了系统梳理, 集中呈现了公司决议行为的性质、理论价值、适用问题, 以及公司决议规则的相应更新。在本书中, 作者意图探寻如下问题的答案: 《民法典》时代, 公司决议制度给既有法律行为制度带来怎样的冲击 ; 法律行为制度如何具体指导公司决议制度, 使其“有本可依”; 从《民法典》视角审视, 《公司法》对公司决议制度的更新有哪些无法回避的理论与应用命题。 |
| 并列题名: | Corporate resolution system in the era of the civil code eng |
| 题名主题: | 公司法 研究 中国 |
| 索书号: | D922.291.914/W70.5-2 |
| 中图分类: | D922.291.914 |
| 个人名称等同: | 吴飞飞, 著 |
| 记录来源: | CN 人天书店 20250102 |